新公司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注册认缴制确立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、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、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方面。;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。转而采取公司股东(发起人)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期限等,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。其次,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。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,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、10万元、500万元的限制;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(发起人)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。
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:
一、企业查名:(5个工作日)
1、 拟定3个以上不重复的公司名称。
2、 提供股东身份证明、法人身份证明。
3、 确定股东投资比例。
4、 拟定公司经营范围。
5、 审核通过后上海市工商局颁发《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》,有效期限6个月。
二、前置审批文件需提供原件(如:卫生、消防、环保等)。
三、申请营业执照(5个工作日):
1、 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。
2、 注册地房屋租赁合同原件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产权人公章(必须为商用房)。
3、 公司设立申请书。
4、 指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。
5、 董事、监事、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6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。
6、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。
四、申请组织机构代码(3个工作日):
1、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 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。
3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4、 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五、申请税务登记证(5个工作日):
1、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 注册地房屋租赁合同、产权证复印件。
3、 财务人员、办税人员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 财务上岗证复印件。
5、 公司章程复印件。
六、刻章(1个工作日):
1、 注册地公安分局办理刻章准许证。
2、 法定代表人委托刻章事宜委托书。
3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七、企业开设基本户(10个工作日)。
1、 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。
2、 公章、法人章、财务章。
3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。
4、银行所需材料。
根据办公需要选择不同的银行,所需开户材料略有不同。